会议专题

《粤港框架协议》下国际服务外包合作的法律问题

CEPA中关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内容极大地促进了两地的服务贸易的发展,在服务贸易领域香港服务业享受比其他世贸成员更优惠的条件进入内地,这为香港的服务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香港服务业在进入广东的同时也为广东带来了最先进的服务理念,带动了广东服务业的发展水平.这就为粤港服务业的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果说CEPA为粤港服务业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的话,那么粤港《框架协议》无疑为粤港服务业的合作指明了具体方向.但是粤港服务业尤其是在国际服务外包领域的合作要有合法的基础,即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才能保证两地的服务业的合作得到长久持续地发展.

国际服务外包 法律机制 粤港合作 框架协议

慕亚平 冯晓乐

中山大学法学院 中山大学国际法

国内会议

国际经济合作新模式与国际经济法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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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00

2011-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