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中的国际商法渊源条款--以独立、统一和自治的国际商法为理论视角
我国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对国际商法在国际商事案件中的适用都持积极态度.民法典草案规定当事人可以明示选择适用国际商事惯例,这比民法通则将国际惯例作为补漏规则前进了一大步.从独立、统一和自治的国际商法理论视角出发,民法典还可以赋予国际惯例更高的地位,作出更具前瞻性的规定.
民法典 国际商法 国际惯例
左海聪
南开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国际经济合作新模式与国际经济法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
广州
中文
13-28
2011-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