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使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使用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主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剽窃、未经授权的改编和其他类似行为、冒犯性使用、来源声明虚假或隐瞒来源四种方式.创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制度具有现实需要和造法根据,符合正义和秩序的需要.借鉴国际立法情况和我国实际,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在加强行政保护的同时,重视创建知识产权体系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源泉、形式和利益,调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民间积极性,真正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 知识产权 法律保护 立法构想
李秀娜
北京联合大学
国内会议
国际经济合作新模式与国际经济法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
广州
中文
94-105
2011-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