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主权财富基金的法律治理研究评述

主权财富基金(SWFs)的法律治理的目的是规制其所具有的”主权属性”,通过概念分析,作者提出对SWFs的国内治理目标是”去行政化”,国际治理的目标是”去主权化”,以实现SWFs的市场化运作,使其作为机构投资者起到稳定国际金融市场的作用.通过对挪威政府养老基金、淡马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有关SWFs制度经验的简要介绍和评述,本文指出中投仍存在”去行政化”的国内公司治理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的研究.SWFs的国际治理通过主权财富基金国际论坛的常态化机制正在趋向国际上统一,常设秘书处的设立标志着对GAPP的执行开始产生组织保障,虽然并不能使其成为强制性的国际多边立法,但也说明GAPP正在向国际强制性法律转变。中投开始积极参与到国际治理规则的制定中,但是在国内治理的法律制度构建上仍存在一定的问题,特别是在外界广泛关注的公司治理结构上,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相应信息的披露应成为中投必须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在遵守GAPP所体现的国际普遍接受的原则和做法的基础上,加强有关中投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探究“去行政化”的正当路径。

国际法 主权财富基金 法律治理 去行政化策略

丁丁 王云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国际经济合作新模式与国际经济法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

广州

中文

271-283

2011-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