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试论金融创新中的自律规范--以中国信用衍生品创新为研究对象

针对”普通法系比大陆法系更有利于金融创新”这一命题,本文选取中国信用衍生品创新作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在正式的法律规则不完善的情况下,自律规范对于金融创新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和其局限性.通过分析这一创新案例,本文认为大陆法系国家通过引入自律规范仍然能够在相当程度上适应金融创新的制度需求.

金融创新 自律规范 信用衍生品 法律规制

时晋 吴锦宇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

国内会议

国际经济合作新模式与国际经济法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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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393

2011-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