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不良资产证券化中SPV法律问题比较研究

不良资产证券化是处置不良资产的有效手段之一,其中SPV的相关问题是其中的核心.在次贷危机以后,很多国家都放慢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步伐,究其原因无非是认为不良资产证券化是造成本次危机的罪魁祸首.其实,不良资产证券化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只要制度设计合理,还是大有其益处的.本文就将通过对不良资产证券化中SPV相关问题的探讨,设计合适不良资产证券化特征的SPV制度,从而对中国建立SPV的法律制度提出对策.尽管我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实践中已经广泛地采用了SPT,但从我国的具体情况看,逐项修改现行法律是不可能实质性的完善SPV的法制环境,制定专门的SPV法案,或者在专门的证券化法案中对SPV进行规范,分别对SPT和SPC的设立条件、证券发行等内容作出规定,才是我国SPV设立模式的可行之路。

不良资产 资产证券化 特殊目的实体 法律制度

陈为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重庆410020

国内会议

国际经济合作新模式与国际经济法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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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