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诉讼监督规律初探

检察机关在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时,除了应遵循检察权运行的共性规律外,还应根据各项检察权能的特点,遵循其特有的规律.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之一,认识、尊重并遵循诉讼监督的基本规律,是健全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依法、全面、有效推进诉讼监督工作的基本要求.本文拟从分析法律监督和三大诉讼的规律出发,对三大诉讼监督的共同规律与特有规律进行探析,指出检察机关在诉讼监督中,既要遵循法律监督一般规律和诉讼一般规律,又要遵循三大诉讼特有的规律。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指出民行检察工作在改革发展中必须立足并坚持法律监督属性和不断深化对民行检察工作规律性的认识等两段重要论述,为探索诉讼监督工作规律指明了方向,也为本文初步探讨诉讼监督工作规律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先导。诉讼监督工作实现科学发展,就应当遵循诉讼监督工作规律,进一步明确诉讼监督的属性、对象、特征,完善诉讼监督的范围、方式、程序,促进诉讼监督工作全面、依法、规范运行。

检察机关 诉讼监督规律 法律属性 运行管理

郑青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第十二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杭州

中文

25-32

2011-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