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诉讼及诉讼监督价值实现的几个基本问题研究

诉讼是整个法律活动中最为引人注目的环节,其典型性在于,它虽然不能代表法律整体,但却是实现法律特定功能最为重要的途径.通过对诉讼的特殊性与其结构的介绍,探究了诉讼监督的法律价值,从制度以及实践层面上看,诉讼监督包括诉讼启动监督、诉讼过程监督和诉讼结果监督三种。在双层多方线性结构中,无论诉讼进行到哪个阶段,诉讼与诉讼监督实际上大多处于双层游离状态,形成要么使诉讼活动得不到监督,要么使诉讼监督无从着力的尴尬局面。改革诉讼监督制度,首先要改变诉讼与诉讼监督双层游离的状况,直接将监督制度嵌入诉讼制度中。检察监督对应于整个法律活动,其监督范围包括立法、执法等所有方面。诉讼监督侧重于实践,以对三大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为使命,是当前检察权实现的主要途径之一。

诉讼监督 功能性 法律价值 检察权

马天山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第十二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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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6

2011-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