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侦查监督立法的反思与完善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拥有法律监督权.其中,侦查监督权是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监督权在侦查阶段的表现形式,承担着保障人权、维护正义的重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应当看到的是,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司法改革进程的推进,立法层面存在的空白、滞后,已严重影响制约侦查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应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完善,包括完善刑事立案监督的具体制度,确立检察引导侦查的监督机制,构建侦查违法行为的程序性制裁机制,与维护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律师执业有机结合起来等建议。

人民检察院 侦查监督 司法改革 立法完善

吴波 贾楠

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 华东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第十二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杭州

中文

136-143

2011-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