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德国未决羁押司法控制机制--兼论中国未决羁押之程序控制
通过介绍德国未决羁押的立法情况,探究了其司法控制机制,进而探究了我国未决羁押制度缺陷,解决我国目前未决羁押所面临问题的一个简单实用的方法,就是加强对未决羁押的司法控制。以德国的未决羁押司法控制机制为参考,笔者有如下建议,即公安机关行使拘留权,检察机关、法院行使逮捕权时,当应保障拘留与逮捕对象享有充分的申辩权与申诉权。公安机关与检察院、法院主动审查。
未决羁押 司法控制 申辩权 申诉权 审查制度
杨玉明 赵洁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杭州
中文
159-165
2011-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