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田会:原始农村土地投资基金--基于浙东民间契约的研究
本文以浙东民间契约为例,对其进行了研究,阐述了清代的田会作为原始农村土地投资基金的历史。文章首先介绍了田会的性质。会在中国古代农村社会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有政治的、经济的,田会应该是属于经济性的会社,是超越宗族界限的农村互助投资基金。文章还介绍了田会的建立与规模。从所调查的资料来看,田会的规模普遍不大,田会的建立,不是先建立一个基金而是为了购买某宗土地而专门成立的。文章最后介绍了田会的融资活动。这些有关田会活动文献得以记录,完全是因为它们在农村民间融资中作为抵押品的缘故。综上所述,浙东地区的田会,是一个以收益为目的而建立的土地投资基金。虽然非常原始、简单,也没有建立以核算体系为基础的平等分配制度,但对于中国土地制度史,是一个很有价值的补充和完善。
田会 农村土地 投资基金 民间契约 清代
陈铨亚
宁波大学商学院
国内会议
宁波
中文
280-286
2011-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