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新《消防法》实施前后火灾事故认定不可诉性确定及原因分析

火灾事故认定不可诉性的确定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比近年来全国各地法院对火灾事故认定行为引起的消防行政诉讼案件不同判决结果,系统比较了新旧《消防法》及相应法律解释中关于火灾事故认定可诉性的规定,从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和火灾事故认定是一种准行政行为两方面分析了新《消防法》中火灾事故认定不可诉性确定原因,并从对公安消防机构的行政效率、干扰火灾刑事侦查、损害火灾事故受损人的合法权益三方面分析了可诉性带来的影响。

消防法 火灾事故认定不可诉性 法律解释

杨秉轩 陈吕义

江西省萍乡市公安消防支队 萍乡337000

国内会议

2011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技术年会

济南

中文

272-275

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