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消防部队作为应急救援力量的法律地位

我国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明确了消防部队承担公共危机管理综合应急救援的职能,但消防部队作为应急救援主体力量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建构消防部队作为应急救援的法律地位,需要统一制定专门法,完善应急救援法律体系,修改消防法和配套法规,在立法明确规定其主体地位,并规定其权力、权利和义务,其与政府和其他救援力量的法律关系,并明确规定消防部队的法律责任.

消防部队 法律地位 法律责任 应急救援法律体系 立法完善

杨隽 董希琳 赵桂民 郭其云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河北廊坊,065000

国内会议

2011年度灭火与应急救援技术学术研讨会

济南

中文

441-444

2011-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