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公共图书馆立法比较及我国公共图书馆立法思考
当前发达国家公共图书馆立法已具有比较完备的体系,而我国公共图书馆立法酝酿正酣,通过发达国家公共图书馆立法比较研究有助于为我国公共图书馆立法提供多视角、多方位、多层次的指导,能够通过借鉴域外国家公共图书馆立法,为提升我国公共图书馆立法的质量和效果做参考.我国图书馆立法应科学制定公共图书馆法的具体法律内容,增强公共图书馆运营管理,科学优化公共图书馆流程管理、提高公共图书馆运营的效率和效益。将公众评价列入图书馆工作评价范围。通过法律规定,引入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的第三方公众评价体系作为自身工作评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科学、合理、有效、真实地体现当前图书馆的现实工作。
公共图书馆 立法完善 运营管理 公众评价
屈娜
鄂尔多斯市图书馆 017000
国内会议
遵义
中文
52-55
2011-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