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与法治精神的关系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我国行政管理改革的目标选择,建设服务型政府离不开弘扬法治精神,在我国政府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历史进程中应体现”法律至上”和”人民意志至上”的法治精神.我国经由30年的改革开放,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选择了”法治”作为国家建设的基本方略,同时参与始于20世纪70年代后的世界范围内的现代行政理念的构建与研究.从国外100余年的行政实践看,政府既不能充当消极的”守夜人”,也不能充当万能的干预者,而必须成为现代行政理念的实践者,这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因此,我国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不仅要通过依法行政实现行政管理,创设良好的公共秩序,而且要通过依法行政满足人们对社会公共资源的需求,注重并加强对社会自身机能的培育.

政府部门 依法行政 法治精神 公共服务

何飞 曹源

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

国内会议

湖北行政管理论坛2011、政治体制改革与政府能力建设理论研讨会暨湖北省行政管理学会2011年会

武汉

中文

403-408

2011-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