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政府转型与收入分配改革

要实现服务导向的政府转型并建立名副其实的服务型政府,单单确立政府的服务理念是远远不够的,作为一种理念,政府在转型的过程中应当充分确立“公民本位”的政府服务意识;作为一种能力,在转型过程中政府又必须培育具有参与精神的公民。政府的目的不是创造财富,而是给公民为自己创造财富提供条件和保障。然而,政府利用行政体制赋予的公共权力获得了大量资源,通过掌控资源,政府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最大受益者和经济发展成果的最大享有者。收入分配改革从某种意义上其实是要求政府让利于民,这项改革首先要“剥夺”政府的部分既得利益,但是“统治者租金的最大化与社会产出的最大化是一个恒久性的矛盾”。只有通过服务导向的政府转型,改变现行的行政体制,才能打破这个矛盾,让互动起来的政府与公民把注意力焦点集中在更高层面的价值观念上。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政府比之诸如市场、社会的其他主体,有着自身不可替代的优势。首先,政府掌握着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的政策工具,其次,政府手中掌握了大量的经济发展成果,这些成果的分配正是收入分配改革的对象。而实现政府转型是收入分配改革的根本途径,让受到政策影响的公民在政策形成过程中有真正说话的机会并在平等的参与过程中培育出有教养的、积极的和有道德的公民,同时在政府与公民的真正互动中建立服务型政府,这是服务导向政府转型的目标。服务导向的政府转型可以有效规避收入分配相关政策制定中的政府腐败,遏制垄断行业等强势群体对财富的不公平攫取,同时保障政策制定的程序公平,实现政府转型是收入分配改革的根本途径。

政府转型 收入分配改革 公共服务 资源分配

李明强 刘少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国内会议

湖北行政管理论坛2011、政治体制改革与政府能力建设理论研讨会暨湖北省行政管理学会2011年会

武汉

中文

184-190

2011-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