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城市地下空间心理环境的科学设计与政府法规保障

本文根据当前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工程设计的实践,结合群体心理问题,对城市地下空间心理环境的创设进行分析,提出具有操作性、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地下空间心理环境简单地说,可以包括三个方面:视觉环境、听觉环境和嗅觉环境,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广大市民对生存环境舒适度、安全度、健康度要求的不断提高,政府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将服务对象的心理因素引入地下空间的技术设计和保障中。现在,地下空间规划设计正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提出将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行编制,并明确指出,城市的中心、副中心、CBD,交通枢纽等重点规划建设地区,应当编制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在加强规划基础研究方面,武汉市完成了《武汉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规程》、《主城区地下空间规划导则与细则编制技术标准》等重要规划文献。为进一步落实武汉市城市规划规范,完善规划技术规范,为城市地下空间环境设计提供必需的科学技术设计和规范保障,还需要就地下空间的心理环境设计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以在实际运作中保证地下空间环境的营造落实到实处。

城市规划 地下空间 心理环境 人性化设计

张凯萍

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

国内会议

2011年中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高峰论坛

武汉

中文

21-24

2011-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