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人才流动中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我国1993年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规定了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由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文介绍了人才流动中雇员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与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分析了我国人才流动中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完善企业商业秘密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制度的制定,企业建立合理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企业采取行之有效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商业秘密 法律保护 人才流动
李庆
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
国内会议
重庆
中文
124-129
2011-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