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我国现行立法中规定得非常原则,在诸多方面尚存在一些争议,司法实践中认识也不统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性质有留置权说、优先权说、法定抵押权说三个学说,我国立法目的以及理论界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定性为法定抵押权属主流观点。我国现行法律针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规定得过于原则,已经引发出上述诸多争议导致各地法院适用不统一的尴尬局面,建议立法机构及时修订法律以完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

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 合同价款 法律原则

余成章

重庆昆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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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

2011-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