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沉默权应否入法的理性思考

对于沉默权应否入法采取什么态度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笔者认为,沉默权应否入法,不能单纯取决于其“可以遏制刑讯逼供,保障人权”或者“难于驾驭而影响打击犯罪”,而应立足我国本土,在对其侦查实践中诉讼价值进行客观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理性的选择。法律的修善既要符合我国本土的司法实践,也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符合本土司法实践不是固步自封,前瞻也不能脱离实际太远。既要有效惩罚犯罪,也要注重保障人权,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实现诉讼价值的平衡。一如沉默权入法问题,尽管从理论上讲,有利于提高我国人权保障的程度和执法水平,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刑事诉讼目的,而沉默权的确立,却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我国目前的司法实际,其消极的负效应会超过其积极的正效应。其实,是否确立沉默权制度实际是在刑事司法中,当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发生冲突时的一种价值选择。但是,无论如何,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不应以牺牲整体社会利益为代价,沉默权入法应当缓行。

刑事诉讼法 沉默权 司法实践 立法完善

张秋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1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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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6

2011-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