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减刑、假释证据规则之缺失与建立完善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今天,运用减刑、假释制度,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使减刑、假释审判工作显得更加重要.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也非常重视,要求强化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力度,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但是,减刑、假释案件长期以来行政化式的办理,没有从审判的角度去构建起适合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证据规则,减刑、假释审理无章可循,已经导致了减刑、假释神秘化和倍受社会公众质疑等突出问题.为此,笔者试图针对减刑、假释证据规则之缺失,考证构建减刑、假释证据规则之必要,探析如何构建减刑、假释证据规则,以期能为减刑、假释审判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作一点有益的探索.针对我国减刑、假释证据规则的缺失现状,必须明确减刑、假释证据的可采性,合理分配减刑、假释的证明负担,建立完善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相宜的举证、质证、认证规则。才真正有利于减刑、假释审理的客观公正和顺利进行,有利于实现减刑、假释制度的功能和价值,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法院 减刑制度 假释制度 证据规则 立法完善
何利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207-214
2011-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