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之反思--兼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第224条
文章介绍了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构建法律真实的诉讼理念,从立法上明确因实体原因只能发回重审1次,明确二审法院对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一审判决应以改判为原则以发回重审为例外,明确因上诉引起的发回重审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设置未决羁押司法审查制度的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的完善的建议。
刑事诉讼法 刑事二次审判 发回重审制度 立法完善
邓修明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383-388
2011-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