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刍议未成年人刑事污点消灭制度

单纯的封存作用非常有限,还是会影响未成年人将来的就业和生活。虽然司法机关封存了,但社区可能还有资料,在就业的时候,证监所、银行等单位都要查阅该记录。修正案草案不如针对未成年犯罪人设置一个“刑事污点消灭制度”来取代“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即规定一段时间的考察期限,在考察期限内,如果未成年犯罪人没有故意违法犯罪,建议此时彻底消灭其犯罪记录,给未成年人一个干净的履历。笔者认为未成年人刑事污点消灭的效力应及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记录的消除。其次,法律评价的改变。最后,免除前科报告义务。

未成年人 刑事污点消灭制度 法律效力

谢宏魁

四川省郫县人民法院

国内会议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1年会

成都

中文

466-470

2011-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