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检察权的独立与受制

检察权具有司法权的属性,独立行使检察权有其正当性基础.在处理检察事务和检察行政事务上,检察权的独立程度有所不同.固于权力自身的扩张本性以及权力行使主体的自利性,检察权应受到来自其他国家权力、公民权利和社会力量的制约和监督.检察权的独立和受制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合理地界定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的边界和范围,正确地处理好检察权独立与受制的关系,有利于优化我国检察权的运行机制.相对独立和合理受制是科学配置我国检察权的基本路径.

检察机关 检察权 权力配置 运行机制

王怀安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国内会议

2011法律监督的新视野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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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299

2011-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