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组织在国际环境问题中的作用--以大湄公河次区域为例
大湄公河次区域包括越南、柬埔寨、老挝、泰国、缅甸和中国的云南与广西,是世界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同时区内的大部分人口以自然资源维持生计.随着全球化与区域一体化的不断加强,海外投资不断增加,对外贸易不断发展.快速的经济发展造成的环境破坏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和本地区精英对环境问题及国家环境安全的担忧.国际环境问题的特点使具有公益性、灵活性及专业性等优点的非政府组织成为解决国际环境问题的不可替代力量.本文在分析大湄公河次区域环保型非政府组织现状和运作方式的基础上,从国际关系的角度,探讨非政府组织在国际环境问题中的作用.在国际社会中,环境问题经常被上升为政治问题、变成各国政治博弈的筹码,利用环境保护问题实现特定的政治目的或其他战略意图。国家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而阁顾世界的利益,国家实力往往决定了环境负担和收益的分配。非政府组织可以超越国家利益的局限,表达弱势一方的声音和利益的诉求。虽然非政府组织已经获得了独立行为体的地位,但也必须客观地看待其作用。任何一个独立的行为体如政府、跨国公司都有自己的利益,非政府组织也有自身的利益。非政府组织不稳定的财政来源使其独立的地位受到质疑,且容易受到财团和其他利益集团的影响。因此,如何保持在政府与企业间的独立性是非政府组织需要认真思考并解决的问题。若是非政府组织丧失了独立性,其积极作用的发挥必定会严重受到束缚,甚至演变为政府和企业政策的实施工具。但这些并不能成为否定非政府组织积极作用的理由。国际行为体学会如何与非政府组织开展全面、积极的对话和合作,促使其发挥积极作用对推动国际环境问题的妥善解决、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国际关系 环境保护 非政府组织 东南亚地区
吕星 王科 杨朝晖
云南大学大湄公河次区域研究中心 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374-385
2011-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