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医门法律》浅谈黄疸误诊之心得
《医门法律》为清·喻昌著,该书共六卷完成于清顺治十五年(1658),卷一阐述四诊、《内经》及仲景学说法律,卷二至卷六分中寒门、中风门、热湿暑三气门、伤燥门、疟证门、痢疾门、痰饮门、咳嗽门、关格门、消渴门、虚劳门、水肿门、黄疸门及痈肺痿门论述,每门之下先论病因病机及证治,再出法律,最后附方.笔者仅是根据自身在临床上所接触的病例结合《医门法律》而谈当前黄疸误诊之心得,指出喻昌主要是致力于仲景学术的继承并予以发扬,他几乎继承了历代黄疸证治的所有重要成果,并对湿热(寒)所致黄疸及黄疸三律的阐发也有其独到之处,从而为后人更好的审症求因、辨证论治奠定了理论基石。误诊现象与世界上其他事物一样,既然存在,就必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作为一名医者,要想减少并尽量避免它,就须对其发生、发展的过程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及研究,努力揭示其规律,总结误诊、误治的教训及其对策,以减少进而避免今后在医疗工作中再次犯同样的错误,使前车之覆,真正成为后车之鉴。
黄疸 误诊现象 发病机制 《医门法律》 喻昌
程荣菲 武哲丽
广州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329-331
2014-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