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分離交易暨基地使用權紛擾帶來的挑戰-臺灣民法及法院的因應之道
台湾向来视有价值之房屋为社会经济之体现,防免其面临拆除厄运违害社会福祉,遂成民法的立法考量与目的,针对这种情况,本文探究了基地使用纠纷的来源:土地与房屋同属一人所有,嗣后分离处分让与相异之人,或土地与房屋原属异人所有,嗣后分离处分让与相异之人,提出了在物权法的规范内寻求解决方案,方能俾利规范不动产使用的法律关系形成一个完整、独立的法律关系。
所有权 房地分离交易 司法实践 立法模式
吳瑾瑜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
国内会议
当代民商事理论创新与立法前瞻研讨会暨2011首期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
北京
中文
489-505
2011-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