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醫療事故民事責任之過失判定

本文回顾性的分析了两例医疗纠纷的法院判决,检讨了医疗惯例作为医师注意义务之标准是否恰当,探讨了医疗准则及医疗鉴定意见可否作为判断医师注意义务之依据,针对医疗行为过失责任之认定,尤其理性医师之标准的判定予以说明,笔者认为无论医疗常规,医疗准则或医疗鉴定意见,均属法院裁决之参考资料而已。

医疗事故 医疗行为 过失责任 司法判定

陳聰富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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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民商事理论创新与立法前瞻研讨会暨2011首期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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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