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上的动产物权转移--以第二十三条为中心的体系化解释
《物权法》上的动产物权转移规则,以第二十三条为中心构成一个规范体系.这样的认识应当建立在准确理解《物权法》相关条文以及协调不同法律之间关系的基础之上,有赖于对物权法基础理论的恰当理解.在对具体条文的分析和研讨中,既可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实现法在规范世界的体系化,也可以借此检讨立法者的立法技艺.
物权法 动产物权 转移规则 法律解释
聂卫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当代民商事理论创新与立法前瞻研讨会暨2011首期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
北京
中文
983-1002
2011-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