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合同法的规范编纂技术
规范编纂技术是指一部法律或者法典在条文形成过程中关于法律规范的语言风格、条文表达以及体系安排上所采用的方法.规范编纂技术在我国法中的应用研究,目前尚未充分展开.本文主要从结构上的一般抽象、一般条款、”具体”规则的提取和辅助性抽象技术规范四个方面,对我国合同法规范的编纂技术特点加以初步研究. 文章认为,我国合同法在规范编纂技术方面的特点,首先是普遍接受了法律规范的抽象编纂技术,为此,我国采用了多种规范抽象技术.但是,我国的抽象编纂技术使用尚不成熟,主要表现在抽象在宏观上有余而微观上不足、抽象不彻底、辅助性抽象技术适用尚不娴熟等.这既有技术上的原因,当然也有实体法本身研究不足的原因.希望未来制订民法典时,更加注重法律规范的编纂技术,在概念使用、文风选择、条文表达,以及结构安排等方面,对法律规范做出更加符合逻辑的抽象化提炼与整理.
合同法 法律规范 立法模式 编纂技术
耿林
清华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当代民商事理论创新与立法前瞻研讨会暨2011首期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
北京
中文
240-263
2011-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