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侵权责任法》上特殊侵权行为受害人过错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侵权责任法》上的受害人过错制度分为受害人责任、过失相抵责任和比较责任三类.《侵权责任法》在第26条和第27条对受害人过错制度作出了一般性的规定,特殊侵权行为部分对受害人过错制度的规定则分为明确规定、适用特别法规定和无特别规定三种情况.《侵权责任法》第六章到第十章的受害人过错制度的适用具有特殊性.第九章高度危险责任按照危险程度可以分为极端危险责任、极度危险责任和高度危险责任三类,可以准用于醉酒驾驶和环境污染责任.

侵权责任法 侵权行为 受害人过错 危险责任 法律适用

王竹

四川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当代民商事理论创新与立法前瞻研讨会暨2011首期两岸民商法前沿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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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276

2011-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