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生命科技发展的国际法回应

本世纪因生命科学的巨大发展而被命名为生命科学世纪.生命科技,尤其是生命医学的发展在变革世界的同时也带来了史无前例的伦理问题,不断挑战着世界各国的法律及道德观念.为了适应这些新的发展,国际社会多年来致力于生命科技领域人类行为最低标准的创设工作,本文拟以生命科技发展的国际法回应为题,对国际生命伦理法律的产生、特点和主要渊源展开讨论.生命科技的发展,一方面,使人类充满无限生机与希望;另一方面,却也给人类生命、健康、尊严带来史无前例的巨大潜在威胁。美国法哲学家德沃金(RonaldDworkin)就指出,西方文明的恐惧并不在于复制人的潜在物理性危害、违反社会正义或者从美学观点,担忧世界的多样性被摧毁;毋宁是,“玩弄上帝”的尝试不论后果如何,玩弄本身就是个错误。质言之,人类命运与自由意识的界线将被模糊,既存的价值体系也会被学术进程所动摇。因此不论全球或者某一地区,都在致力寻求一个可能的行为约束标准。虽然全球性标准建设之路有这样那样的困难,人类的努力却从未停歇,人类光明的未来仍可期待。

国际法 生命科技 伦理问题 道德规范

郝静

天津医科大学医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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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