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两型”社会建设中的法制保障研究--以低碳经济下的县域可持续发展为视角

本文讲述了国外低碳经济立法的借鉴与启示,分析了我国的立法现状与展望,总结“先行先试”经验,制定地方法规及公共政策,以财政省管县改革为契机.立法规范扭转财政投入偏好,在政府层面需要通过立法强制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和环境保护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确保低碳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研发。具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和政府要切实制定相关低碳经济财政支持的规章性制度,以立法来保障低碳经济的县域可持续发展。

低碳经济 法制保障 立法完善 可持续发展

黄晓慧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国内会议

2011湖湘三农论坛

衡阳

中文

36-40

2011-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