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试论保险合同复效的条件

复效制度是人身保险中的一项特殊的制度.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投保人有可能出于各种原因在交付首期保险费后没有按照约定时间缴纳以后陆续到期保险费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结合司法实践,分别从投保人申请复效的时间,保险人的复效同意权问题以及补交保费的范围认定问题进行了探讨,为同类研究提供了参考。

保险合同 复效制度 司法实践 法律效力

谷凌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中国保险法制30年高峰论坛

北京

中文

270-276

2011-03-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