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过错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
在统一欧洲侵权责任法的背景下,通过考察民法典近两百年来的历史,以探讨民法典编撰者所确立的过错侵权责任一般原则的优点和缺点,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分析了一般原则的优点和缺点,指出,要改变滥用或错误使用一般原则的情况,笔者认为更好的方法是通过判例进行重新解释。通过这种方法,既可以利用欧洲邻国的某些有用的法律技术工具,又不伤害被视为现代法国法基石的过错侵权责任一般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民法规制 司法解释 法国
热纳维埃夫·维尼 罗瑶
法国巴黎第二大学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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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317
2011-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