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国的文化变革与人权事业的进步

人权,是因其为人而应该享有的权利.而人不仅有其自然属性还有其独特的社会属性,包括能够思维并有文化这样的高级社会属性.文化对于人的作用也体现在对人权内涵和人权价值的认识上.事实上,世界上许多国家在人权问题上的差异,都是同文化上的差异相联系的.首先,在拨乱反正的过程中认识到,人权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人权是人类普遍追求的权利,也是中国人普遍追求的权利。第二,在历史经验总结中认识到,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必须同各个国家的国情相结合,不仅要考虑到各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还要尊重各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第三,在实践中也认识到,各个国家的人民对于人权的实现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不断提升的,必须根据最大多数人民群众对于人权的实际需求来推进人权事业的发展。第四,在推进人权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认识到,人权是一个权利体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各类权利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人权不仅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且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所有这些权利,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第五,在保障和改善中国人民人权的实际中认识到,生存权和发展权是要致力于实现的首要的基本的人权。第六,在长期的人权发展中认识到,人权的实现离不开社会的和谐稳定、持续发展和法治保障。最后,也在实践中认识到,在国际交流中,人权对话比人权对抗好。

人权事业 文化变革 权利保障 国际交流

李君如

中国人权研究会

国内会议

第四届北京人权论坛

北京

中文

186-192

2011-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