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我国体育社团监督机制的建构

随着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体育社团监督机制的不完善走进人们的视野.基于体育巨大的政治、社会、经济利益以及我国旧的体育管理机制的影响,我国的体育社团具有独特的自治性、公益性、行政性,而这三性决定了为什么体育社团需要监督、如何监督.本文以三性为出发点,通过分析我国体育监督机制存在的现状及不足,从政府机关职责本位的回归、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监督对象范围的明确、体育社团监督方式的完善四方面构建我国的体育社团监督机制,保障体育社团的健康运行,维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

体育社团 监督机制 合法权益 立法完善

王学辉 陈兴萍

西南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亚洲体育法学国际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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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93

2013-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