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业体育领域内贿赂犯罪的防控研究
职业体育领域内的贿赂犯罪扭曲了体育自由市场的运行,阻碍了体育产业的正常发展,影响了体育职能部门提供体育公共服务的能力和信誉.本文将从防控视角出发,探讨和分析治理我国职业体育贿赂犯罪,通过体育协会实体化、体育赛事管办分离、经办分离的措施,将原先体育行政主体,以行政手段配置体育资源的方式,以法律关系的形式进行确认,这种方式不但可以限制体育行政主体权力的滥用,也可以确保办赛主体和经营主体以独立主体的资格,对外从事民商事行为。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以法律保障各主体的权利,契合了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市场自由、产权明晰”的基本理念。
职业体育 贿赂犯罪 法律防控 权利保障
张厚福 吕伟
武汉体育学院 天津体育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95-398
2013-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