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馆藏文物保护修复的标准与规范--我国文物行业统一的文物保护修复模式

我国传统文物保护修复技艺从古代文物诞生的那一刻起到今天大致上经过了三个不同的发展时期,即原始社会至明清时期的可持续使用功能与美观修复、晚清至民国末期的商业化修复运作和新中国成立至今的文物保护修复行业传承及发展,近代文物修复社会化需要催生了机构完整和外观漂亮这一标准的形成与延续,文物来源渠道及保管单位的不同修复标准规范不一,出现了多种甚至说是自相矛盾比较混乱的模式。 现阶段文物保护修复有商业、博物馆展览、考古、商品、科研修复五种方式.在对馆藏文物的保护修复中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修旧如旧”和“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基本原则,同时参照国际上公认的最小干预、可逆性(可再处理性)和可辨识性三大原则,尽可能多地保留文物自身的历史信息与美学价值,符合我国社会审美观念,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明和精神的合理需求,从而更好地实现文物永久保存的目的。馆藏文物保护修复的技术规范有任何一件文物都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具有生存权力的自由,对其进行的任意一个程序步骤均应建立在高度的责任感和科学谨慎的态度之上,永久生存是文物保护修复的最终目标。器物整形以“工具法矫形”为主要形式,在出现可整与不可整形均不影响文物历史、美术和科学价值体现的情况下,坚持“不作为”是最佳之选择等十一条。

馆藏文物 修复模式 技术规范

赤银忠 韩凯英

河南南阳博物馆

国内会议

第十二届全国文物修复技术研讨会

四川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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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218

2014-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