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质量水平的农产品供应链契约分析
本文将农产品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定位于农产品的生产者农户.在”农户+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供应链模式下,将农户与农业合作社作为一个有规模的农产品供应商,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建立龙头企业与农产品供应商之间的农产品质量激励契约.在契约中,考虑农产品质量水平由农产品供应商在提高农产品内部和外部质量水平上付出的努力程度来决定.其次,在农产品供应商不完全理性下,分析互惠行为对质量激励契约的影响,并进行算例分析.
农产品供应商 质量管理 激励契约 委托代理
王荔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200092
国内会议
第十二届中国不确定系统年会暨第十六届中国青年信息与管理学者大会
香港
中文
220-228
2014-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