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凌海市阎家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
物权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法定化,目的是为了稳定农村土地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农民具有长期且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最终目的是使农民更充分、有效、合理地利用土地,从而保障和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实践看,还存在承包经营权人弃耕抛荒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法律不加以规定,将导致物权法的立法目的不能很好地实现.本文结合凌海市阎家镇工作成果阐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凌海市阎家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工作范围覆盖阎家镇所辖11个村;土地面积约8.6万亩;约4000户。工作的主要内容:进行1:2000比例尺村庄农户地块调查、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包括准备前期摸底资料,入户权属调查,野外实地测绘地块成图,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权属调查,空间数据采集,整合成图,数据库建设。
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 权属调查 数据采集
仇国军
辽宁省基础测绘院,辽宁 锦州 121000
国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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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