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生生物保护的生态补偿制度与措施研究
该文系统整理了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及水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措施.文章归纳整理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水生生物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技术规范;以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保护区等为对象,梳理了各方面的保护管理制度;结合作者近10年来从事我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程建设占用补偿和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等的大量实践经验,运用生态学、系统科学、管理学、环境经济学和保护生物学等理论,研究提出了渔业资源利用补偿、水域污染事故赔偿补偿、工程建设占用补偿等资源生态补偿类型,研究提出了放流站建设与增殖放流、鱼道建设与过鱼管护、替代生境建设与管护、鱼礁和鱼巢建设与管护、资源调查监测与评价、渔政监管与宣传教育等水生生物资源与水生态补偿和修复措施.本文将为进一步建立我国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奠定了基础,为进一步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提供重要依据,也将为相关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重要参考.
水生生物 资源保护 生态保护 生态补偿
吴晓春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黑龙江哈尔滨150070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232-238
2014-10-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