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内涝防治:从理念到标准的跨越
2012年的北京“7.21暴雨”可以说是我国城市内涝防治规划设计工作从理念性阶段到标准化阶段的转折点.在“7.21暴雨”之后的两年,我国建立了三段式内涝防治标准体系,强化了源头控制政策措施,排水管网标准已经与国际接轨,并确立了我国城镇内涝防治标准,我国内涝防治标准化工作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随着今后几年《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和《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的出台,必将对整个行业乃至整个社会产生深远的、积极的影响. 城镇内涝防治系统的规划设计应在流域范围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范围内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源头控制设施、排水管渠设施和综合防治设施除应满足本身的技术要求,还应通过整体校核,满足该地区内涝防治系统设计重现期的要求。对不满足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标准的既有地区,应结合地区整体改建,分期实现。内涝防治设计报告应为一份独立的文件,可采纳和吸收项目研究、设计等阶段产生的成果,但不得由工程设计各阶段产生的报告、图纸、计算书代替。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等文件应遵照内涝防治设计报告中提出的措施和设计执行,不应与内涝防治设计报告的内容冲突。内涝防治设计工作应在建设项目起始阶段开始进行,尽早确定内涝防治方案和主要内涝防治设施的位置和规模。
城镇系统 内涝防治 规划设计
张辰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200092;上海城市排水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200092
国内会议
厦门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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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