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究竟能否折腾出资产?

文章在梳理当前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具有资产价值的争议的基础上,探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资产本质,为当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提供参考.研究对现有争议进行了判断,发现现有争议未能在统一的视角下进行辩驳,导致争议愈发尖锐.如果从市场供需及福利变化的角度分析,集体建设用地确有资产的价值.研究结论表明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能成为新型城镇化的一个工具,而且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成为有价值的资产,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应该理性看待土地的功能。既不能片面的夸大集体建设用地的财富,也不能忽视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脱离规划控制的所谓市场化和过度悲观的“死寂逻辑”,都是过于极端。正是因为新型城镇化并不全是考虑经济价值,因此完全的“还权赋能”可能带来经济价值以外的损失。而虽然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是人口城市化的“缓冲带”或“蓄水池”,起到了社会保障的作用,可是,如果不积极推进人口的城镇化,似乎也不是发展的目标。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土地市场中政府管制造成的垄断利润不一定要消除殆尽且不一定都分配给农民,而应该在实现合理的利益共享上有所创新,这可能才是一种合适的利用土地促进新型城镇化的途径。

农村管理 集体建设用地 资产本质 使用制度

谭荣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310029

国内会议

2013年中国土地科学论坛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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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6-802

2013-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