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城镇化视角下城镇落户农民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法律困境与对策分析

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但现行立法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的无偿性、无期限性以及对宅基地使用权人身份的变化性缺乏相应的法律调整,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市场化退出缺乏经济动力、时间限制和法律保障.对宅基地使用权的退出既要坚持实质公平又要坚持市场效率,对于农民主体坚持无偿使用宅基地的立法价值选择,以实现实质公平;对于已由农民身份转化为城镇居民身份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坚持有偿使用宅基地的立法价值选择,允许其房屋进入市场自由流通,以实现宅基地资源的优化配置的效率目标.

宅基地使用权 市场化退出 法律规制 立法完善

贾宝金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266109

国内会议

2013山东社科论坛——城镇化发展研讨会

济南

中文

69-73

2013-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