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度路径下养老金体系充足性测量--基于中国的经验分析
养老金制度的首要目标就是防止老年贫困、实现一定程度的收入替代.对这一目标实现程度的衡量,通常采取养老金待遇水平,如养老金替代率或养老金财富总(净)值的衡量方法,但这一方法仅限于养老金体系支出水平的单一维度,不能全面衡量养老金的充足性.近年来,这一评价体系已经逐步发展到包括终生收入分配、贫困程度、性别及代际差异等视角在内的多维度路径.本文旨在运用欧洲最新构建的多维度养老金充足性综合指标体系,在调整适合中国情况的参量的基础上,从更广阔、多维的视角分析中国养老金制度的充足性现状,从而作为丰富我国养老金制度评价体系的理论构架.目前,我国对养老金制度“充足性”的认识还停留在世行报告阐述的相关概念,以及DECD构建的若干指标上。欧洲委员会(2006)以及Filip(2012)随后发展的指标体系,为人们从多维度研究养老金制度“充足性”打开了更为广阔的视角。养老金制度“充足性”不再局限于个人养老金待遇的水平-通常用替代率或养老金财富衡量,而应包括所有老年收入及其代际之间的差异性、老年贫困风险抵御能力、性别差异等等。将这一在欧洲最新建立的充足性评价体系运用于中国的微观经验数据后,发现:中国各省(直辖市)的养老金制度充足性并不一定因发达地区所提供的养老金待遇水平高、老年收入丰厚而呈现较高的APS值,老年人贫困程度以及性别差异程度同样影响制度充足性。因此,增强我国未来养老金制度的“充足性”,仅仅提高养老金待遇及其对工资收入的替代率是远远不够的。增强退体者的贫困风险应对程度,缩小退体者老年收入及贫困水平的性别差异是不可忽视的举措。
养老保险基金 充足性 评价指标
赵青 米海杰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 北京100872,中国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 北京100872,中国
国内会议
昆明
中文
745-754
2013-07-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