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缩小征地范围试点对新一轮征地制度改革的启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土地制度改革提出新的要求,征地制度改革再次成为各界讨论的热点问题.本文在分析天津市武清区缩小征地试点范围做法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分析当前征地存在的问题,如缺乏实施的法律依据、集体土地使用权在融资上受到限制、受限于建设用地指标试点可选择用地空间较小、地方政府缺乏推行试点的动力等,为新一轮征地制度改革提出相关建议:完善法律法规,为征地制度改革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循序渐进,逐步引导经营性用地全部退出征地范围;健全收益分配机制,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实施相关配套改革等.
农村地区 征地制度 收益分配 责任机制
刘灵伟 刘蕊 赵元强 阮柏林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研究中心 天津300042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76-79
2014-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