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宅基地有偿有限期使用的法经济学分析

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保持高增长态势,发展面临国有建设用地不足的问题.相比之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数量较大,且随着农民进城,大量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低下.宅基地作为集体建设用地的重要类型,利用中存在面积超标、宅基地闲置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实行宅基地计划配置,即实行以无偿、无限期和限制流转为主要特征的宅基地使用制度.因此,必须推进农村宅基地市场化配置,促进宅基地无偿、无限期使用向有偿、有限期使用转变.本文运用法经济学理论,通过对比宅基地利益相关人在宅基地不同使用制度框架下的成本收益,发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村集体都存在宅基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创新的正向激励,可以形成强制性制度变迁的合力,农民少量的利益受损可以通过提高农民社会保障待遇、减轻农民教育负担等方式来实现.因此,宅基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具有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宅基地市场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住房保障体系、明确宅基地使用期限、制定宅基地出让转让收益使用办法、科学确立实施步骤等政策建议.

农村宅基地 土地利用 市场化配置 收益管理

瞿理铜

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北京 100193;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 长沙 410006

国内会议

2014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

武汉

中文

190-195

2014-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