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的思考
”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新精神和新要求.建立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是大势所趋,对于进一步扩大土地的权能,保障农民的收益和财产权益,具有决定性的推动作用.通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实证比较分析,总结研究现有案例,探索客观存在的问题,如人为无序流转较为普遍,容易造成土地利用混乱现象;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容易产生相关利益冲突问题;流转平台缺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难以健康有序进行等,提出进一步建立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的对策措施:加强土地确权确地登记工作、依法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开发利用模式、加强对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等,试图论证具有广西地方特色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运作的”广西模式”.
集体建设用地 土地流转 市场机制 运营模式 监管制度
周明钧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南宁530022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359-364
2014-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