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关于集体土地财产权实现形式的思考
集体土地财产权与法定的土地权利有关,与集体土地的资源、资产、资本属性和功能有关,与市场流转中的价格形成机制有关,如从赋予更多的土地财产权利的要求看,还应该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可探索在施行土地资源在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中,实现土地财产权的实现形式;二是可探索在行使农村宅基地的分配、使用、调整、置换和内部流转中,显化其资源、资产属性,实现其有限度的土地财产权;三是可对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集体经营性用地进行综合整治,改善环境,重塑其功能,恢复其”三资”属性,实现土地财产权的增值.
集体土地 财产权利 市场流转 价格形成机制
袁华宝
上海市土地学会 上海200086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519-522
2014-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